《拒执裁定罪双罚落地:苏州某公司及主管被判刑 认罪履行减轻处罚》
成功案例 | 2025-03-08
《拒执裁定罪双罚落地:苏州某公司及主管被判刑
认罪履行减轻处罚》
案例库编号:2024-05-1-301-002
正 文
裁判要旨
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被非法处置导致不能执行的,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竞合。对此,基于全面评价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考量,可以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单位苏州市某公司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告人艾某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被告人艾某及被告单位均从轻处罚。被告单位已缴纳部分履行款,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艾某均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裁判。
判决结果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2022)浙0206刑初488号刑事判决:
一、被告单位苏州市某公司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告人艾某犯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
一审: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2022)浙0206刑初488号刑事判决(2022年4月28日)
蓝天执行团队是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诉讼执行委员会主任李瑞平律师领衔创设的专业执行法律服务团队。
✨ 团队专注领域
✅ 终本案件重启:深挖财产线索,激活沉睡案件
✅企业账款清收:精准查封冻结,高效执行回款
✅不良资产包高效处置:突破不动产/股权执行壁垒,实现资产快速变现
✅拒执罪刑事打击:用刑法利剑击穿"老赖"保护伞
✨ 团队特色**三重服务保障**
✅ **72小时响应机制**:财产线索紧急查控不过夜
✅ **可视化进程追踪**:执行节点实时同步,案件进展透明可查
✅ **基础费用+风险代理模式**:真正与客户风险共担

文章发布人:李瑞平 律师
发布人声明:文章仅为个人学习、研究之目的使用,文章观点不代表本人立场,更不构成本人承诺,如认为侵害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发布人和网站删除。 联系发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