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刑事风险:深度解析MCN机构虚开发票2.26亿案的刑事风险点
涉税犯罪刑事辩护 | 2025-04-22
一、 案件事实
1.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设立10家空壳企业,虚构“信息技术服务费”交易,向自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达2.26亿元13。资金流向形成闭环:直播平台→MCN机构→空壳公司→员工账户→主播个人账户,以此掩盖无真实业务的事实。
2. (二)偷逃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
通过将主播收入伪装成技术服务费,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税3200万元,同时虚增成本1.62亿元,少缴企业所得税等税费2100万元。
3. (三)骗取地方财政奖补
伙同财税中介虚构资质材料,违规获取地方招商引资奖补资金3000余万元,构成诈骗类犯罪风险。
二、 刑事定性争议焦点
1. (一)罪名竞合问题
该案同时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罪和诈骗罪。根据司法实践,对同一行为触犯多罪名的,通常以处罚较重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
2. (二)主从犯认定分歧
主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管涉嫌组织策划虚开、骗补,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虚开金额超2亿元属“数额特别巨大”);
从犯:财务人员、外省开票企业负责人可能被认定为帮助犯,刑期在3-10年。
三、 司法认定关键证据
1. (一)资金回流证据链
税务稽查部门通过比对银行流水、主播打赏数据与发票开具时间,锁定资金经空壳公司回流至个人账户的完整路径。
2. (二)主观故意推定依据
企业长期零申报个人所得税;
外省进项发票占比异常(与本地业务需求明显不符);
空壳公司无实际经营场所和人员。
四、量刑影响因素及辩护空间
1. 核心减刑机会
1、 退赃退赔:全额补缴税款(含滞纳金)可减少基准刑30%-50%;
2、 认罪认罚:在移送审查起诉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降档处理。
2.
争 抗辩方向
3、 真实交易抗辩:主张部分技术服务费对应实际业务(需提供主播培训合同等证据);
4、主观构成要件欠缺:财务人员证明仅执行上级指令,未参与利润分成。
五、行业警示与合规建议
1. (一)MCN机构合规要点
建立主播收入分账系统,确保个税代扣代缴义务履行;
避免跨省关联交易占比异常(如超过营收30%可能触发预警)。
2. (二)刑事风险防控
定期审查合作中介资质(重点排查“税收洼地”注册企业);
留存业务真实性证据(服务合同、人员考勤、成果交付记录)。
文章发布人:王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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